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由鄢陵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合用人单位组织本次招聘活动
(一)招聘范围:
具有鄢陵县户籍或在鄢陵县辖区内居住的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并经鄢陵县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零就业家庭人员: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女性满4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男性满5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创业证显示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
4.困难家庭
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鄢陵县低保家庭或残疾人家庭中,毕业两年内并且登记失业和办理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1月23日
(三)计划招聘: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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