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鄢陵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42名(其中男性28名、女性14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鄢陵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具有河南省鄢陵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含5月);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参加报名考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